摘要:河北唐山、邯鄲、石家莊、保定、滄州、張家口、秦皇島、衡水、定州、辛集、承德等地取消了2020年會計考試,準備退費的考生請于9月21日至10月20日登錄退費系統(tǒng)申請退費。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河北省唐山、邯鄲、石家莊、保定、滄州、張家口、秦皇島、衡水、定州、辛集、承德考區(qū)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并入下一年度進行,對2020年度在河北上述考區(qū)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本著自愿的原則可申請全額退費。
一、申請時間:2020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
逾期將無法辦理退費事宜,預計退費到賬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前,退費將按報名時原支付渠道退還。
二、退費流程:【2020年度會計資格考試(河北考區(qū))考試費退費申請步驟】
三、退費頁面:【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河北考區(qū))退費申請系統(tǒng)】
網址:http://rygl.hebcz.cn/hbkjgl/kjzy/refund/login.do
四、申請退費說明
(一)已于2020年8月1日至7日提交退費申請的初級資格考生,無需再次提交退費申請。如果需延考到明年,可以取消前期退費申請。
(二)不需要退費的考生,無需任何操作,將把今年考生數(shù)據并入到2021年度考試系統(tǒng)。
(三)考生申請退費后,將取消延考至2021年度考試資格,請慎重決定。
(四)因銀行卡丟失、注銷等導致原支付渠道不存在,無法接收退費的情況,考生登錄查看退費進度,如提示退費失敗時,應提交可正常使用的考生本人銀行卡相關信息,待原支付渠道退費結束后再行處理。
(五)2021年度需要修改考試地區(qū)或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的考生,需先申請退費,退費后再在2021年度報名時重新選擇考試地區(qū)或科目。
(六)全省除邢臺、廊坊外其他地區(qū)報名成功的2020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
(七)部分銀行針對銀行卡小額或退費交易不發(fā)送提示短信,請考生注意關注銀行卡的交易明細。
(八)申請退費的考生應按規(guī)定填寫相關信息,提交前應仔細核對,確保提交的信息真實準確。
(九)8月1日-7日,邢臺、廊坊申請退費的考生,可以登錄系統(tǒng)查看退費進度,如提示退費失敗時,應提交可正常使用的考生本人銀行卡相關信息。因邢臺、廊坊正常舉行考試,其他考生不能進行退費申請的相關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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