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信息舉報 客服熱線:400-118-7898
廣告
?
專接本欄目測試廣告

?2021年10月自考00262法律文書寫作真題與答案

自考 責任編輯:訚星楚 2023-02-28

摘要:?2021年10月自考剛剛考完,考生們最為關注的就是自考真題及答案了,全國2021年10月自考00262法律文書寫作真題已經(jīng)公布,各位考生可以參考。

全國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文書寫作試題

課程代碼:00262

1.請考生按規(guī)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寫在答題紙上。

2.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姓名、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在答題紙規(guī)定的位置上。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每小題選出答案后,用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如需改動,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5小題,每小題2分,共3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只有一項是最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

1.理由是法律文書的靈魂,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理由之前是案件事實,理由之后是

A.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B.作出的結論

C.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D.文書的案號

2.公證書的首部包括文書名稱、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公證事項和

A.公證事實

B.公證證據(jù)

C.公證理由

D.文書編號

3.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合議庭評議案件制作的筆錄,應當由

A.合議庭成員簽名

B.院長簽名.

C.審委會成員簽名

D.庭長簽名

4.不起訴決定書有正本和副本之分,其中正本一份歸入正卷,另一份發(fā)送

A.被不起訴人

B.公安機關

C.人民檢察院

D.人民法院

5.監(jiān)獄起訴意見書的首部包括標題、編號和

A.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B.罪犯的基本情況

C.案件被告人的基本情況

D.被告的基本情況

6.人民法院第一審行政判決書理由部分的闡述,由

A.“庭長認為....”.. 引出

B.“本院認為....”引出

C.“院長認為....”.. 引出

D.“陪審 員認為....”.引出

7.呈請類報告書的正文應當寫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呈請事項、事實依據(jù)、法律

依據(jù)及

A.結語

B.案號

C.日期

D.署名

8.提請批準逮捕書的首部,應當寫明標題和案號,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況、違法犯罪經(jīng)歷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辯護人的情況,案由、案件來源和

A.案件事實

B.案件法律依據(jù)

C.證據(jù)情況

D.案件偵查過程

9.辯護詞的結構可以分為三個部分,即辯護意見、結束語和

A.辯護人簽名

B.前言

C.遞交的日期

D.標題

10.刑事自訴狀的首部,當事人的稱謂分別是

A.原告人、被告人

B.原告、被告

C.自訴人、被告人

D.被害人、被告人

11.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的文書種類屬于

A.表格式

B.敘述式

C.填空式

D.信函式

12.仲裁申請書的正文包括仲裁依據(jù)、申請仲裁的事實與理由以及

A.仲裁請求

B.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C.仲裁附項

D.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13.監(jiān)獄制作的提請假釋建議書,尾部致送機關是

A.人民檢察院

B.公安機關

C.政法委員會

D.人民法院

14.人民法院第二審行政判決書的正文,涉及事實部分的敘寫,一般情況下,如果二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是一審法院未認定的,可寫為

A.本院另查......

B.應認定為....

C.本院予以確.....

D.本院認為.....

15.詢問筆錄的正文應當寫明調查人向被調查人告知的有關事項、被調查人的陳述內容和

A.調查人的法律職務

B.文書的名稱

C.記錄人的法律職務

D.提問的內容

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二、簡答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5分,共10分。

16.依據(jù)行文體式的不同,法律文書可以分為哪些種類?

17.簡述責令改正通知書正文應當寫明的內容。

三、寫作主題:本題40分。

18.根據(jù)下列案情材料,擬寫一份第一審刑事判決書。

20XX年X月XX日,XX市XX區(qū)人民檢察院以XX檢XX刑訴[20XX] 187號起訴書指控王天風犯盜竊罪,于20XX年X月XX日向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由審判員雷生、人民陪審員王婷和張雯組成合議庭,于20XX年X月XX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XX市XX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李小敏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天風及辯護人孫亮到庭參加訴訟。案件審理終結后,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如下:被告人王天風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一萬元,罰金于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繳納。(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具體案情如下:王天風與李天長是好朋友。20XX年X月XX日上午9時許,王天風趁李天長上班之機,使用李天長交予自己保管的房屋鑰匙,進入李天長位于XX市XX區(qū)XX小區(qū)的家中,將李天長放置于主臥衣柜抽屜內的一塊銀色鑲鉆男式手表盜走,后以1萬元的價格賣給趙茗.案發(fā)后,在失主李天長的質問下,王天風承認了盜竊事實。李天長家屬報警后,王天風被抓獲歸案。民警從趙茗處追回被盜手表并發(fā)還失主,王天風將賣表所得1萬元返還趙茗,失主李天長對王天風的行為表示諒解。經(jīng)XX價格認定中心認定,被盜男表價值10萬元。王天風在檢察機關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表示認罪認罰。XX市XX區(qū)人民檢察院建議,對王天風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

辯護人孫亮的辯護意見是,王天風有認罪認罰的表現(xiàn),主動退贓,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系初犯,建議從輕處罰。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認為,王天風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本院予以支持。

上述事實,王天風供認不諱,并有諒解書、認罪認罰具結書、失主李天長的陳述、價格認定結論書、辨認筆錄等證據(jù)證實,足以認定。本案審理由曲麗擔任書記員,文書制作日期是: 20XX年X月XX日;案號是: (20XX) X刑初字第X號。

被告人及辯護人的基本情況:王天風,男,19XX年12月10 日出生,漢族,XX省XX市人,大專文化,無業(yè),住XX市Xx區(qū)XX路X號。20XX年X月XX日因涉嫌盜竊罪被XX市公安局X X分局刑事拘留,20XX年X月X日被XX市公安局XX分局取保候審。孫亮,X X律師事務所律師。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四、寫作輔題:本題20分。

19.根據(jù)下列案情材料,擬寫一份第一審民事裁定書。

吳林與付佳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子女都已結婚另過多年。兒子吳曉剛,45歲,漢族,XX市XX公司部門經(jīng)理,住XX市XX區(qū)XX路X號。女兒吳小莉,42歲,漢族,xX市XX工廠工人,住XX市Xx區(qū)XX路XX號。吳林和付佳二人沒有固定工作,以做小買賣為生,靠著微薄的收入,將兒女撫養(yǎng)成人。兒女成家獨立生活后,吳林與付佳相依為命,艱難度日,隨著年事漸高,逐漸喪失了勞動能力,經(jīng)濟收入也大不如前。20XX年X月XX日,付佳感覺身體不適,經(jīng)醫(yī)院檢查,患了淋巴性結核癌(后期),需要立即進行手術治療.按照醫(yī)院的規(guī)定,付佳住院治療需要預交住院費2萬元,吳林與付佳無力支付。吳林找到吳曉剛和吳小莉,要求二人分擔這筆費用,遭到吳曉剛和吳小莉的無情拒絕。無奈之下,吳林和付佳向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吳曉剛和吳小莉告.上法庭,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吳曉剛和吳小莉按月支付贍養(yǎng)費,并支付付佳住院治療的醫(yī)藥費。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適用簡易程序對案件進行了審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為了付佳住院治療的需要, 20XX年X月XX日吳林和付佳向法院申請先予執(zhí)行,要求吳曉剛和吳小莉先行支付付佳住院治療需要交納的住院費2萬元。獨任審判員張麗經(jīng)過審查認為,吳林和付佳提出的先予執(zhí)行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遂于20XX年X月XX日制作了案號為(20XX) X民初字第X號的民事裁定書,裁定吳曉剛和吳小莉兩被告先行給付原告住院費2萬元。本案審理由張彤擔任書記員。

吳林和付佳的基本情況:吳林,男,73歲,漢族,XX省XX市人,無業(yè),住XX市XX區(qū)X路X號。付佳,女,72歲,漢族,XX省XX市人,無業(yè),住XX市XX區(qū)X路X號。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zhí)行:

(一)追索贍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撫育費、撫恤金、醫(y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zhí)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zhí)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zhí)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更多資料

2022年(4月+10月)各科真題及答案匯總

格式:ZIP 2023-03-05 更新

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本網(wǎng)站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自考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