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自考法律文書寫作00262真題與答案
摘要:?2021年4月份真題試卷已經公布,希賽網自考頻道正在陸續(xù)發(fā)布,本文提供2021年4月自考法律文書寫作00262真題與答案,供各位考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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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自考法律文書寫作00262真題與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S小題,每小題2分,共3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只有一項是最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
1.不起訴決定書的正本一 份歸入正卷,另一份發(fā)送至
A.人民檢察院
B.辯護人
C.被不起訴人
D.被害人
2.罪犯獎懲審批表應當填寫的內容包括單位和罪犯編號、獎懲依據、各部門意見、監(jiān)獄領導批示,以及
A.上訴人的基本情況
B.罪犯的基本情況
C.被告人的基本情況
D.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3.法律文書大都有固定的格式,尾部的內容一般包括
A.文書名稱
B.文書編號
C.附注事項
D.案件事實
4.對犯罪嫌疑人監(jiān)視居住,應當制作呈請監(jiān)視居住報告書,并經縣級以上
A.人民法院負責人批準
B.檢察機關負責人批準
C.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
D.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5.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賠償調解書,尾部應當寫明
A.實體權利請求
B.協(xié)議的內容
C.調解書的效力
D.事實與理由
6.西周中葉的訴訟程序和法律文書已經相對齊備,對于重要的刑事案件,須向官府呈遞的法律文書是
A.劑
B.供
C.兩辭
D.用法
7.根據我國訴訟法的規(guī)定,法庭審理筆錄應當交當事人閱讀或者向當事人
A.宣讀
B.解釋
C.宣告
D.講解
8.公證書的首部包括文書名稱、文書編號、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以及
A.出證日期
B.公證事項
C.公證員簽名
D.公證機構名稱
9.人民檢察院制作的不起訴決定書,首部對當事人使用的規(guī)范稱謂是
A.被告人
B.犯罪嫌疑人
C.自訴人
D.被不起訴人
10.第一審刑事判決書中對被告人定罪判刑的,判決結果應當表述為
A.犯罪嫌疑人XXX犯X X罪
B.被告XXX犯X X罪,判.....
C.判處被告人XXX犯xX罪
D.被告人XXX犯XX罪,判處....
11.罪犯出監(jiān)時,監(jiān)獄填寫的記載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間的表現和監(jiān)獄對罪犯表現作出結論的法律文書是
A.罪犯獎懲審批表
B.罪犯出監(jiān)鑒定表
C.罪犯評審鑒定表
D.罪犯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審批表
12.行政機關在違法行為發(fā)生現場,按照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簡易程序,對違法行為人給予行政處罰時制作的法律文書是
A.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
B.責令改正通知書
C.行政行為事先告知書
D.行政處罰決定書
13.第一審行政判決書中直接判決被告履行給付義務的,判決結果應當表述為
A.責成被告XX X
B.判決被告XXX
C.責令被告XXX
D.裁決被告XXX
14.公安機關認為同級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批準逮捕或者不起訴決定有錯誤,依法要求同級人民檢察院對其原決定進行復議時制作的法律文書是
A.提請復核意見書
B.補充偵查報告書
C.要求復議意見書
D.呈請拘留報告書.
15.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審 程序再審的刑事案件,再審刑事判決書的案號應當寫為
A. X刑再初字(20XX)第X號
B. (20XX)第X號X刑再初字
C. X刑(20XX)再初字第X號
D. (20XX) X刑再初字第X號
二、簡答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5分,共10分。
16.簡述仲裁協(xié)議書的作用。
17.行政復議決定書的正文部分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三、寫作主題:本題40分。
18.根據下列案情材料,擬寫一份刑事自訴狀。
20XX年X月XX日,黃勝喜向XX省XX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追究黃明亮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并且要求黃明亮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支付醫(yī)療費用等三萬元。
黃勝喜提起訴訟的證據有: (1) XX村村民翟東河的證人證言一份,證明黃勝喜暈倒并住院治療; (2) XX村村干部王林的證人證言一份,證明黃勝喜暈倒送醫(yī)院治療并在其身上發(fā)現農藥和遺書; (3) 黃明亮編造的檢舉揭發(fā)材料復印件X份,證明黃明亮誹謗黃勝喜賄選; (4)黃明亮實施誹謗行為的照片X張,證明黃明亮在村集市對黃勝喜公開進行誹謗.
具體事實如下:黃明亮與黃勝喜系鄰居,20XX年X月XX日,兩家因蓋房引起糾紛,之后關系日益惡化,平時經常因為瑣事發(fā)生爭吵,有時甚至大打出手,由此兩家積怨越來越深。20XX年村委會改選,黃勝喜報名競選村委會主任。黃明亮知悉情況后,捏造事實,在村民中散布黃勝喜有賄選行為的謠言,并編造材料寄發(fā)給鎮(zhèn)政府等多個部門.黃明亮的行為導致黃勝喜在村民中的威信一落千丈,黃勝喜不得不退出村委會主任的競選。黃明亮不肯就此罷手,反而變本加厲,污蔑、到處散播黃勝喜與張某、李某某等多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在村集市上當眾多次謾罵、丑化黃勝喜.黃明亮的誹謗行為致使黃勝喜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整日精神恍惚.對兩人的矛盾,村委會和派出所多次進行調解,但收效甚微.
20XX年X月XX日上午10時許,黃勝喜懷揣遺書、農藥準備到村委會辦公室服毒自殺以證清白.黃勝喜行至村委會附近,因身體嚴重虛脫突然暈倒.村干部王林和村民翟東河等人發(fā)現后,急忙呼叫120急救車將黃勝喜送到XX縣人民醫(yī)院急救.經過治療,黃勝喜身體狀況有所好轉。黃勝喜因住院治療支付各種費用共計三萬元。
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黃勝喜,男,1978年1月15日出生,漢族,大專文化,XX省XX縣X X村村民,住XX省XX縣XX村.黃明亮,男,1979年8月16日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X省XX縣XX村村民,住XX省XX縣XX村. .
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guī)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guī)定的行為,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xié)助。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規(guī)定: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四、寫作輔題:本題20分。
19.根據下列案情材料,擬寫一份第一審民事裁定書。
李杰與姜莉莉于20XX年X月結婚,婚后育有一女(李曉璇, 3歲). 20XX年10月14日李杰向XX省XX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姜莉莉離婚。
李杰起訴的理由是:兩人性格不合,雙方認識不到半年就結婚了,婚前對女方了解不夠,導致婚后經常為一些瑣事爭吵,現在感情已經破裂,無和好可能,因此要求離婚。
婚生女兒由姜莉莉撫養(yǎng),這樣有利于孩子成長。姜莉莉堅決不同意離婚,理由是雙方雖然認識不到半年就結婚,但屬自由戀愛,婚后雖然偶有爭吵卻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李杰之所以要求離婚,是因為有外遇,請求法院主持公道,不要偏聽偏信。該案經XX省XX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后,原告李杰撇回了起訴。20XX年3月10 日,李杰再次向XX省XX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姜莉莉離婚,人民法院立案后,發(fā)現該案不符合起訴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人民法院駁回起訴的理由是,李杰撒訴不滿六個月,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持原訴理由再次起訴,不符合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受理條件. 20XX年了月24日,XX省XX縣人民法院制作了案號為(20XX) X民初字第XX號的民事裁定書,該案由審判員蕭斌審理,潘玉良任書記員.
李杰,男,1979年9月12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 X X X X0619790912XXXX
漢族,大學文化程度,系XX省XX縣國家電網干部,住XX縣XX路XX號
姜莉莉,女1981年3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 x X X X0619810309XXXX
漢族,大學文化程度,系XX省XX縣XX小學教師,住XX縣XX路XX號
附: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guī)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yǎng)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
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起訴;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立案后發(fā)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的, 裁定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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