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合格的考生,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通常證書發(fā)放時間大約維持在半個月左右,各個地區(qū)證書領取時限不同,部分地區(qū)可能只有一周,也有的地區(qū)會持續(xù)兩個月。如果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及時領取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的話,之后也還是可以領取的,有的地市只要在人事單位正常的上班時間就可以領證,還有的地方會把今年的證書放到和明年的合格證書一起發(fā)放,具體相關事宜因為各地區(qū)人事單位均不相同,最好直接咨詢相關單位。
以下為一級消防工程師領證基本方式,僅供參考: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證書郵寄:證書郵寄需要考生提前提交郵寄申請,領取寄件時一般也要攜帶身份證件才能領取。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執(zhí)業(yè)范圍:
1、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
2、消防安全管理與技術培訓;
3、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消防安全監(jiān)測與檢查;
5、火災事故技術分析;
6、公安部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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