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會工作師成績不采取滾動管理的辦法,成績不保留,考生必須要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算合格;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考生須一次通過兩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報考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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