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材料

教師資格 責任編輯:胡陸 2021-05-18

摘要:2021年上半年內蒙古教師資格證認定材料是什么?2021年內蒙古教師資格證認定公告已經發(fā)布。希賽網為廣大考生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內蒙古教師資格證認定材料,詳情參考下文。

2021年上半年內蒙古教師資格認定材料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fā)布的認定公告。須本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F場確認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與認定機構對接。

(4)在我區(qū)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5)駐內蒙古自治區(qū)部隊現役軍人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yè)者,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經由系統(tǒng)驗證無需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提供筆試科目全部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師范教育類畢業(yè)者,應提供《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檢查合格證明。具體的體檢醫(yī)院和時間安排咨詢本人所選認定機構或關注該認定機構發(fā)布的信息。

6.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7.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上半年內蒙古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更多2021年上半年內蒙古教師資格認定相關內容請查看《內蒙古自治區(qū)2021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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