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水市張家川縣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已發(fā)布。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9月20 日-11月20日。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20日,現場確認地點:張家川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公告原文如下:
張家川縣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定期注冊公告
為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及《甘肅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注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教師資格認定
一、教師資格認定種類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幼兒園教師、小學教師、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對象范圍
1.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在張家川縣的中國公民。
2.港澳臺居民持天水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我縣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在考試所在地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二)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應當具備相應的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蛘咂渌械葘?職)業(yè)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或者其他中等專(職)業(yè)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四)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用雙語教學的少數民族地區(qū)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縣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yī)院體檢合格。
(六)應當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具有由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2015年秋季學期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可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yè)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2015年秋季學期及以后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相應教師資格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七)在我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的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我縣申請人相同,在天水市就讀師范專業(yè)的港澳臺居民執(zhí)行甘肅省相應師范生政策。
三、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報
1.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9月20 日-11月20日。網上申報期間如有臨時調整,以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知為準。
2.報名網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 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相應現場審核確認點,確認點選擇相應的認定機構。
3.認定機構:我縣教育局負責戶籍、居住地或就讀學校在本轄區(qū)的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4.注意事項:
(1)申請人網上填報的信息須真實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將不能再修改,請慎重填寫,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2)申請人應據實填寫《個人承諾書》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秱€人承諾書》可在網報界面下載打印,申請人本人簽字并拍照、掃描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3)應屆畢業(yè)生在 2019年7月10日前能夠確保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可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程序進行網上申報,在規(guī)定時間未取得和現場確認規(guī)定時間未提交畢業(yè)證書的,認定機構將無法予以受理,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二)體檢
1.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必須到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統一使用《天水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見附件),請用A3紙雙面打印,照片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為同一底板。體檢表內的應檢項目要真實齊全,并有醫(yī)院各科室主檢醫(yī)師的簽字,院方在體檢結果處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體檢時間:2019年11月21日-12月1日,我縣體檢地點:張家川縣第一人民醫(yī)院。
2.要求:
(1)體檢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具體數額由醫(yī)院根據體檢項目核準收取);
(3)參加體檢人員要求空腹,體檢前注意休息,調整飲食結構,禁止飲酒。
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還須按照《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要求,參加增加的體檢項目且結論為合格。
(三)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20日。
2.現場確認地點: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在張家川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張川鎮(zhèn)阿陽大道張家川縣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流程:⑴咨詢導辦服務區(qū)咨詢教育局窗口;⑵在教育局窗口進行審核;⑶審核合格后到大廳自助網或用手機登錄甘肅政務服務網(個人辦事)--注冊賬號--登錄--點擊市、縣區(qū)--點擊張家川縣教育局--查看教師資格辦事指南--按要求點擊申報。⑷現場自愿辦理郵寄手續(xù)。
3.申請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二代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原件。
(2)相關戶籍證明材料:①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
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證明原件;②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③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④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的,提交我縣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3)《天水市申請教師資格證人員體檢表》原件(當次有效)。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1張,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為同一底板。
(5)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申請人可提前通過認定機構向甘肅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6)2015年秋季學期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提供在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教育學、心理學成績,教材教法課程成績,教育實習成績證明需從檔案部門調出復印,且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才有效);
(7)其他補充材料。(以下材料將在申請人網報時通過認定信息系統進行比對,比對成功的,無需現場提供;比對不成功的,須現場提供。)
①學歷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應同時提交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港澳臺學歷應同時提交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②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四)證書發(fā)放
我縣教育局在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于現場確認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12月20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后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1.可選擇自取、代領或大廳郵政窗口郵寄等方式獲得辦理結果。自取時持本人身份證,代領時持代領人和申請人身份證。
2.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其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認定機構生成和下載,用A4紙張打印,一式兩份,加蓋認定機構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認定機構歸檔保存。
四、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
一、注冊條件
1、 申請首次注冊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對于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2、滿足下列條件的,定期注冊合格: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達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師德考核評價標準,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規(guī)定的360個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等量學分;
(四)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五)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暫緩注冊:
(一)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規(guī)定的教師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等量學分;
(二)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但經所在學?;蚪逃姓块T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個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一)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
(二)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xù)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二、注冊程序
1、 取得教師資格,初次聘用為教師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內,申請首次注冊。經首次注冊后,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注冊。
2、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教育局審核注冊。
3、 教師應當在定期注冊有效期滿前60日內,申請辦理下一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定期注冊實行網上申請。
4、 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二)《教師資格證書》;
(三)中小學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或文件;
(四)所在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證明;
(六)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
(七)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上述(一)(二)(三)(四)(七)項材料,同時提交身份證和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考核結果通知冊),所提交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裝入檔案袋,原件進行現場確認后由學校負責人帶回。
5、 對于本辦法實施之日前已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首次注冊的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
6、定期注冊工作不收取教師和學校任何費用。
7、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在受理注冊申請終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給出注冊結論。注冊結論應提前進行公示。
8、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申報材料的初審,提出注冊結論的建議;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申報工作的復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注冊申請進行終審,并在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注冊結論及有關信息。
9、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將申請人的《教師資格注冊申請表》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一份歸檔保存。同時在申請人《教師資格證書》附頁上標明注冊結論。
三、罰 則
1、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注冊的,視情況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并給予相應處罰;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
2、所在學校未按期如實提供申請人定期注冊證明材料的,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3、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附件:天水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張家川縣教育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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