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qū)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教師資格 責任編輯:甘婷 2019-10-11

摘要:近日,西藏自治區(qū)教育廳發(fā)布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通知。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1日9:30—11月10日18:00。各地(市)、相關單位統(tǒng)一收齊申請人相關材料并現(xiàn)場遞交材料,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展現(xiàn)場確認。通知原文如下:

西藏自治區(qū)關于開展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西格辦辦公室,各高等院校,各中等職業(yè)學校,西藏民大附中,拉薩中學,自治區(qū)實驗幼兒園,教育廳政工人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9]1號)和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工作安排,結合我區(qū)工作實際,按照減證便民、優(yōu)化服務的精神,現(xiàn)就開展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我區(qū)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合格學歷。

(二)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并參加縣級(含)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三)普通話等級合格。

(四)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參加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且成績合格。

(五)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的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且合格。

(六)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持有由考試中心頒發(fā)或考試中心網站打印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國考人員,申請人戶籍、人事關系或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西藏的。

(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其他認定條件。

三、認定機構

(一)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各地(市)教育局認定。

(二)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高校教師資格由自治區(qū)教育廳認定。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

西藏自治區(qū)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時間2019年10月11日9:30—11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認定工作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30日。

2.申報網址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在職教師按照任教學校所在地選擇相應現(xiàn)場審核確認點,在校師范生選擇就讀學校的就業(yè)指導部門審核確認點。

(二)體格檢查

各認定機構組織申請人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縣級(含)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

(三)現(xiàn)場確認

學校在職教師須提交以下材料,并由組織選派專人統(tǒng)一報送進行現(xiàn)場審核確認: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以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體檢表由體檢醫(yī)院提供)一式一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5.完成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學習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6.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出具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的證明材料一式一份。

7.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8.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需提供戶口本、居住證原件或居住證明。

9.《個人承諾書》(在網上報名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10.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xiàn)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證書的領取時間由各認定機構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相關單位統(tǒng)一組織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進行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登記申請信息。

(二)各地(市)、相關單位統(tǒng)一收齊申請人相關材料并現(xiàn)場遞交材料,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展現(xiàn)場確認。

(三)申請人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受理回執(zhí)》。

(四)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通知申請人。

(五)申請人上網查詢認定結果,各單位及時統(tǒng)一組織辦理領證手續(xù)。

六、注意事項

根據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部署,全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全部通過網上報名申請完成。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二)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全國范圍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在全國范圍內對于相同學段相同學科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

(三)各級認定機構和其他輔助工作機構的工作人員務必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工作程序,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存檔備查。

(四)各認定機構、學校要建立教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檔案并留存?zhèn)洳?。檔案材料務必齊全真實。

(五)各地(市)認定機構和其他輔助機構要組成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家組,認真開展對通過教育學、心理學合格的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

(六)我區(qū)網報現(xiàn)場確認點為各地(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各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

網報中如有疑問,各級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如下:

自治區(qū)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0891-6599504

拉薩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1-6339514

日喀則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2-8822851

山南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3-7820226

林芝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4-5822399

昌都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5-4829939

那曲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6-3822278

阿里地區(qū)教育局師資科 0897-2821415

本通知中未盡事宜,請與教育廳教師工作處聯(lián)系。

聯(lián)系人:晉小花

聯(lián)系電話:0891-6599504

西藏自治區(qū)教育廳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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