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茂名教育局發(fā)布“茂名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須知”,內容詳情如下,如需查看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希賽網教師資格頻道。
茂名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須知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9〕12號文件精神,茂名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須知如下:
一、申請方式
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茂名市教育局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和現場資料審核,請各申請人到相應的區(qū)、縣級市教育局提出申請。因濱海新區(qū)和高新區(qū)不屬于行政區(qū),暫由電白區(qū)教育局受理濱海新區(qū)和高新區(q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二、各類教師資格對應的認定機構
1.各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按資格種類選擇對應的認定機構。
2.各申請人必須按照各區(qū)市教育局公布的網上報名時間、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和體檢時間等進行資格申請認定,具體時間及安排請留意各區(qū)市教育網站或電話咨詢。
三、各認定機構聯系方式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應屆畢業(yè)生須畢業(yè)后憑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到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注意:申請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yè)生請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502室領取,地址:官山五路六號大院)
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和地點,以認定機構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領取通知或電話咨詢。
五、其他注意事項
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更多中小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廣東省教育廳網站和廣東省教育廳微信(廣東教育)。
來源:茂名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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