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春季河南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報入口于3月26日開通,網(wǎng)報時間第一批3月26日至4月1日、第二批6月13日至6月19日。申報網(wǎng)站為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
2018春季河南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報入口于3月26日開通,網(wǎng)報時間第一批3月26日至4月1日、第二批6月13日至6月19日。申報網(wǎng)站為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
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請材料階段
1.網(wǎng)上申報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
第一類申請人在首頁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圖標,注冊網(wǎng)上申報賬號。
第二、三類申請人在首頁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圖標,注冊網(wǎng)上申報賬號。
2.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填報完畢后用A3紙自行正反雙面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第一、二類申請人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第三類申請由所在學校開具)原件一式兩份;
(3)到認定機構指定醫(yī)院體檢的《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僅人事關系在我省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nèi)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單位繳納的一年(含)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第一類申請人必須提交其師范專業(yè)的學歷證書,第三類申請人提交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學歷認證報告或?qū)W信網(wǎng)下載的有效期內(nèi)《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第一類申請人(教育碩士除外)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招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和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復印件(招生計劃表或錄取審批表必須明確顯示其為師范專業(yè),否則無效;招生計劃表、招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第二、三類申請人需提供有效期內(nèi)《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從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http://www.ntce.cn/)打印2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證件照片一張(與網(wǎng)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
(9)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http://jszg.haedu.gov.cn)下載。
各種材料原件審核后退還申請人。
3.報送地點
(1)第三類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完成認定工作;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縣(市、區(qū))、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完成認定工作。
(2)第一、二類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由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完成認定工作(省直管縣(市)認定工作由原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完成);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由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縣(市、區(qū))、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完成認定工作。
(二)審查材料及認定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審核,在正式受理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nèi)做出是否認定的結(jié)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三)證書領取階段
經(jīng)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認定資格刪除認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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