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上半年江蘇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時間4月2—12日;下半年報名時間9月12—21日。
摘要:2018年上半年江蘇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時間4月2—12日;下半年報名時間9月12—21日。
2018年江蘇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各高等學校:
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有關規(guī)定,為切實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從2018年起,我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分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
(一)上半年認定時間
1. 4月2—12日,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報名網(wǎng)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
2.4月28日前,各高校完成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等相關工作。
3.5月9日前,申請人根據(jù)各校指定時間集中報送書面材料,各校在中國教師資格認定系統(tǒng)中給出初審意見。獲授權自行認定的高等學校完成本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4.5月10日至16日,未獲授權的高等學校將教師資格申請材料集中報送省教育廳審核,獲授權自行認定的高等學校將通過認定人員教師資格申請表、名冊及抽撿材料報省教育廳核準(材料報送地點和各校報送時間安排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另行通知)。
(二)下半年認定時間
1. 9月12—21日,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報名網(wǎng)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
2.10月12日前,各高校完成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等相關工作。
3.10月23日前,申請人根據(jù)各校指定時間集中報送書面材料,各校在中國教師資格認定系統(tǒng)中給出初審意見。獲授權自行認定的高等學校完成本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4.10月24日至26日,未獲授權的高等學校將教師資格申請材料集中報送省教育廳審核,獲授權自行認定的高等學校將通過認定人員教師資格申請表、名冊及抽撿材料報省教育廳核準(材料報送地點和各校報送時間安排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另行通知)。
網(wǎng)上申報流程、現(xiàn)場確認材料要求、高校認定工作規(guī)范及相關表格等材料請登錄“江蘇教師教育”網(wǎng)(www.jste.org.cn),在“教師資格”專題的 “資料下載”欄目中查詢下載。
二、申報條件
省內(nèi)高等學校擬聘任教師職務的在職在崗專任教師、輔導員,省內(nèi)高校擬聘任教的醫(yī)學附屬醫(yī)院臨床教學人員,以及承擔江蘇開放大學學歷教育的省內(nèi)設區(qū)市開放大學和省內(nèi)五年制高等職業(yè)學校中專門從事大專及以上層次學歷教學的在職在崗人員,達到以下基本條件的,可以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
(一)中國公民,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與現(xiàn)任職高校簽訂全職聘用合同并由該?;蛉瞬排汕矙C構繳納社會保險。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在各高校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并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
(四)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大專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視為具有合格學歷。
(五)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六)取得江蘇省高校教師崗前培訓考試合格證書。
三、工作要求
(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流程嚴密。各高等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領導,廣泛宣傳,嚴格按照全省統(tǒng)一部署和有關政策精神,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今年我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開展。各校上半年于4月12日前、下半年于9月21日前將認定工作安排及專家委員會名單和附屬醫(yī)院名單報送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教師資格網(wǎng)上申報開始后,尤其是各校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期間,省教育廳將組織分片督查工作。
(二)獲授權自行認定的高等學校只能對擬聘本校(含獨立學院、附屬醫(yī)院)教師職務的申請人員進行認定。工作中,各有關高等學校要依照有關規(guī)定組建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堅持認定條件和程序,依法開展各項工作,認定結果在全校范圍內(nèi)公示,自覺接受省教育廳的工作檢查。對不能認真履行認定工作職責的高等學校,省教育廳將視情取消授權。
(三)經(jīng)省教育廳批準后,各高等學校方可獨立開展本校擬聘人員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否則測試結果不予認可。設區(qū)市開放大學、五年制高職校不得獨立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由江蘇開放大學、江蘇聯(lián)合職業(yè)技術學院對應安排測試或委托其他高等學校代為測試。
(四)各高等學校要根據(jù)《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蘇教師〔2002〕59 號)及和省相關政策要求,統(tǒng)一組織申請人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過程中,各校要指定專人傳遞和集中保管體檢表、檢驗單,防止漏檢或作弊。體檢醫(yī)院應在體檢表上明確給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無體檢合格結論或提出復檢但未復檢的,不予認定。
(五)各高等學校在收集申報材料時,要安排專人負責申報信息核實、確認工作,并協(xié)助申請人在現(xiàn)場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嚴禁隨意修改申請人信息,未經(jīng)審核不得簽署意見。各高校點要指定專人負責網(wǎng)絡系統(tǒng)管理,妥善保管登錄密碼,確保系統(tǒng)安全。
(六)省教育廳將組建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集中審核,認定結果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制發(f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全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具體事務,并加強對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指導和監(jiān)督。
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號,聯(lián)系電話:025-83239421,025-83758187,電子郵箱:jsjszg@126.com。
相關閱讀:2018上半年各省市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匯總
2018年教師資格認定的那些事兒,你知道多少? | 面試已過,什么時候能拿到教師資格證書呢?
省教育廳
2018年3月2日
教師資格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