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方案

考研 責任編輯:張雪丹 2023-03-20

摘要: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方案,在復試和錄取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復試安排的,我院將及時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網。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根據(jù)《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2〕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23年全日制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工作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

(一)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guī)范、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茖W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做到全面衡量,綜合評價,確保人才選拔質量。

(三)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確保信息溝通暢通,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四)嚴肅考風考紀。堅決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嚴懲不貸。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統(tǒng)籌安排。

(二)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具體開展復試各項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辦事公正和責任心強、無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本專業(yè)的研究生導師組成,并設立組長1名。

(三)學院紀委辦負責復試錄取期間的巡視和監(jiān)督。

(四)學院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教師和工作人員開展考試安全、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法治意識和保密意識。所有參與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均須簽署考試安全保密責任書。

(五)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復試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嚴禁通過非保密方式傳送、討論有關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等涉密事項。

三、復試分數(shù)線及復試內容

(一)復試分數(shù)線及復試名單

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jù)學院2023年專業(yè)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數(shù),采取1:1.4差額復試(生源不足1:1.4的專業(yè),按照實際上線人數(shù)參加復試)確定復試分數(shù)線及復試名單,復試名單已在我院研究生教育網進行公示(https://mpacc.xnai.edu.cn/info/1015/1956.htm)。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內容的考核。

1. 專業(yè)課筆試

專業(yè)課筆試考察范圍均為我院指定的各專業(yè)復試參考教材。考試時間120分鐘,總分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忌勺孕袛y帶無存儲和編程功能的電子計算器。

2.外語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英語口語表達的準確性、連貫性等(滿分100分)。

3.思想政治理論與綜合能力面試

主要考核時政熱點和邏輯思維能力等(滿分100分)。

復試總成績(百分制)=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百分制)×60% + 外語綜合面試成績(百分制)×20% + 思想政治理論與綜合能力面試成績(百分制)×20%。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方式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現(xiàn)場復試的方式。

(二)資格審查

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我院進行資格審查,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1)由考生本人手簽的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2)考生自述表(附件2);

(3)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附件3);

(4)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須考生本人簽字);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或藍色公章);

(6)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須考生本人簽字);

(7)準考證原件(可登陸研招網重新下載打印)。

(8)個人簡歷5份。

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請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以上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項目:一般檢查,血常規(guī),尿常規(guī),肝功能,全胸正位片(DR),心電圖, 彩超(肝、膽、胰、脾、雙腎)。考生須在復試結果公布后兩周內,將標注體檢結論的體檢報告郵寄至學院研招辦。郵寄地址:廈門市思明區(qū)環(huán)島南路4001號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綜合樓129室 王老師收 聯(lián)系電話:0592-2578369(請使用順豐快遞)。

注意:凡未按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四)復試紀律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忌鷳趶驮嚽昂炇稹墩\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院考場規(guī)則及本人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院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我院將安排紀檢人員或指定專人履行監(jiān)督職能,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在復試過程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五、擬錄取規(guī)則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根據(jù)學院招生計劃、復試工作實施方案、考生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果考生的總成績完全相同而招生計劃有限,則比較初試總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如果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則比較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如果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再相同,則比較滿分等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如果滿分等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再相同,則比較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擬錄取名單由學院統(tǒng)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總成績(百分制)× 60% + 復試總成績(百分制)×40%。

(二)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指未達到復試總成績的60%),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考生應誠信應試,對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誠信承諾、我院復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者,無論何時,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考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六、監(jiān)督及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院紀委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工作實施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在網上公布,網址。

(四)實行復議制度。如考生對復試結果存在異議,可于復試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述。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592-2578369,2578135,郵箱:XNAIyz@xnai.edu.cn。

投訴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92-2578097,郵箱:jw@xnai.edu.cn

(五)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其他

(一)在復試和錄取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復試安排的,我院將及時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網。

(二)本方案由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三)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和我院相關規(guī)定為準。

原文鏈接:https://mpacc.xnai.edu.cn/info/1008/19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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