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章程,其中包括:研究生保送申請條件、保研申請流程、材料審核與綜合考核、資格復審等相關內容。報考湖南大學的考生請注意考試時間安排。
湖南大學辦學歷史悠久,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與“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及國家“世界一流大學”重點建設高校。
一、招生計劃
2023年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1975名,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200名,實際招生人數(shù)以最后確認錄取信息為準。
所有非全日制專業(yè)均不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
二、申請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2023屆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取得本科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三)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四)符合申請學院規(guī)定的其他申請條件。
三、接收程序
(一)學生申請流程
1.注冊: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在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內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tǒng)”辦理注冊、網(wǎng)上支付等手續(xù)。
2.報名與確認:考生須在報考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教育部“全國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完成報名、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手續(xù)。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錄取資格。
(二)學校接收程序
1.各學院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要求制定本單位的招收推免生工作細則,明確考核內容、錄取辦法等,并對外公布。
2.各學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通知通過初審的考生參加復試。受疫情影響,2023年度推免生復試采用遠程網(wǎng)絡面試的方式進行。
3.各學院組織進行復試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寧缺毋濫的錄取原則,綜合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學術誠信、學業(yè)成績、業(yè)務素質以及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yōu)錄取。對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yè)考核及體檢不合格,或被認定為學術行為不端者,不予錄取。
4.通過“全國推免服務系統(tǒng)”對復試合格的推免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5.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錄取名單,統(tǒng)一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
四、學費與獎助
研究生學費標準以文件《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發(fā)改價費[2018]99號)為準。
學校設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和國家獎學金等,設置助教、助研、助管崗位提供給研究生,支持研究生完成學業(yè)。
五、其他事項
(一)對學術不端及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二)復試期間不再安排體檢,待新生開學報到后進行。
(三)以上政策及時間節(jié)點安排若有變動,以2023年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為準。
六、聯(lián)系方式
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qū)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樓D棟412室
聯(lián)系電話:0731-88822856
電子郵箱:yzb@hnu.edu.cn
各院系聯(lián)系方式詳見湖南大學研究生院官網(wǎng)首頁《學院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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