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準研究生們經過自己的努力,已經都收到了學校的錄取通知書,等待著開學奔向自己新的生活!作為上岸后的居所,研究生的宿舍環(huán)境廣受考生關注。希賽網(wǎng)為大家整理了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住宿條件內容,供各位考生參考借鑒!
一、面向對象
1.符合以下條件的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在籍研究生(不含留學生)可提供住宿: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學術型博士研究生;
(3)非定向專業(yè)學位博士研究生。
2.專業(yè)學位定向博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3.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二、住宿標準
1.碩士研究生原則上4人一間宿舍。
2.博士研究生原則上2人一間宿舍。
三、住宿期限
1.符合住宿條件的研究生住宿期限原則上為學制年限內,截止時間一般為畢業(yè)離校手續(xù)辦理完成次日。畢業(yè)離校時間最長不超過當批次學位委員會審定授位日期之后7天。
2.延期畢業(yè)的研究生,住宿時間最長不超過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超出最長學習年限后不再提供宿舍: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一般為4年;
(2)普通招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6年;
(3)碩博連讀研究生從博士研究生入學時間起計算,最長學習年限為6年;
(4)直接攻博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7年。
3.學術型定向博士研究生住宿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住宿期限者,須經導師和學院審核,研究生工作部審批同意,延長期限不得超過最長學習年限。
4.少數(shù)民族骨干專項計劃定向研究生若無定向單位,可按照非定向研究生同等對待。
四、住宿管理
1.后勤保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門分工負責并密切配合,共同及時核查更新相關數(shù)據(jù),確保學生宿舍信息管理系統(tǒng)數(shù)據(jù)準確、運行規(guī)范,保障宿舍資源最大利用。
2.新生入住學生宿舍,須持本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由后勤保障部宿管人員核對身份后,辦理宿舍入住手續(xù)。
3.延期畢業(yè)研究生學制期滿,須辦理延期住宿手續(xù)。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導師和學院審核,研究生工作部審批,后勤保障部辦理。
4.宿舍只能用于本人,嚴禁出租或轉借他人使用。
5.后勤保障部在整理宿舍房源作為宿舍時,應預留出不低于1%的宿舍或者床位,作為特殊情況應急備用宿舍。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備用宿舍,確保應急情況下能夠隨時投入使用。
五、流動管理
1.碩博連讀研究生在錄取為博士研究生后,在同年入學的碩士生畢業(yè)當年的秋季學期開學前,按博士生住宿標準調換宿舍。
2.聯(lián)合培養(yǎng)、異地研究院研究生離校培養(yǎng)、休學等達到一學期及以上者,必須及時清退校內宿舍。退宿期間學校不收取住宿費或按月計退已交的住宿費。
3.退宿的研究生須在宿舍管理系統(tǒng)中提出退宿申請,寫明退宿和預計返回的時間,退宿后因學校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需返校的研究生,應提前不少于10個工作日向學院提出返回申請,經研究生工作部審核確認,后勤保障部辦理宿舍入住手續(xù),住宿費按月收取。
4.后勤保障部根據(jù)研究生工作部審批意見,在空閑宿舍房源范圍內安排退宿返校學生入住宿舍。
5.后勤保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持信息數(shù)據(jù)及時共享,常態(tài)確保有一定數(shù)量的空閑宿舍房源能夠安排退宿返校學生住宿。
六、宿舍設施設備維護
1.后勤保障部為宿舍配備基本設施設備,對宿舍進行定期維修和日常維護,對宿舍樓宇公共區(qū)域實施日常保潔,保障學生正常住宿條件。
2.研究生工作部、各學院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引導學生做到防火、用電安全。
3.學生應當愛護使用宿舍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發(fā)生故障、損壞的及時報修,人為損毀的應予以賠償。
七、附則
本規(guī)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由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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