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考博英語 責任編輯:張雪丹 2022-11-04

摘要: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其中包括:招生規(guī)模、學習形式和學習年限、選拔方式、博士申請條件、考博申請材料、招生計劃及培養(yǎng)方式等相關內容。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本科生直接攻博三種方式。各學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具體報名條件、時間安排、復試要求等見《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各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辦法》。

二、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

(一)我校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博士(工程博士)的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報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報考類別須選擇“定向就業(yè)”。

(二)已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攻讀博士研究生學制為4年,學習年限3-6年(含休學、保留學籍);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學制為5年,學習年限為5-8年(含休學、保留學籍),自進入碩士學習階段開始計算;本科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學制為5年,學習年限5-8年(含休學、保留學籍)。

三、報名條件

(一)“申請-考核”制報名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 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規(guī)定。

3.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3項條件之一:

(1)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境外獲碩士學位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入學時未取得碩士學位者取消其當年的博士研究生錄取資格);

(3)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學之日滿6年或6年以上,并達到與碩士畢業(yè)生同等學力的人員,且符合如下要求:英語CET-6成績達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績達490分(含)以上或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格;有報考專業(yè)5門以上(不含外國語)碩士研究生學位課成績單;有一萬字左右相當于碩士學位水平的論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國家一、二等獎或省部級一等獎。

4. 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較強的科研潛力,取得較為顯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級以上(含)科研項目骨干成員,獲得省部級以上(含)科技獎勵,發(fā)表高水平學術論文等。

5. 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6. 學術博士原則上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或在職人員,報名前須征得報考學院、導師及定向就業(yè)單位的同意。

7. 報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在符合上述1-5條要求的基礎上,還須具備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創(chuàng)新實踐能力,具備成為未來工程領域技術領軍人才的培養(yǎng)潛力。

8. 各學院可根據(jù)學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請條件。

(二)碩博連讀報名條件

1. 考生來源為我校在讀二年級碩士研究生。

2. 已完成碩士課程學習并且成績優(yōu)秀、具有較強創(chuàng)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請培養(yǎng)單位及報考指導教師認為確有培養(yǎng)前途,除滿足“申請-考核”制報名條件中第1、2、5條外,還應符合以下3個條件中的2個或以上,方可申請碩博連讀:

①CET-6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績達到490分(含)以上;

②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優(yōu)良(GPA≥3.00);

③作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在相關學科的高水平期刊上發(fā)表或被接收論文1篇,或達到相應的學術水平。

3. 申請碩博連讀的學生須征得碩士研究生導師的同意,所申請專業(yè)應與碩士研究生階段學習專業(yè)相同,原則上不跨一級學科。若所在碩士專業(yè)不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可申請相近的一級學科。

(三)本科生直接攻博報名條件

參見《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章程》和《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各學院推免生復試工作辦法》。

四、報名程序

所有考生均須經過網上報名、提交報名材料兩個階段完成報名程序,每位考生只可在每個學院填報一個志愿。

(一)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s://yz.buct.edu.cn/zsgl/bswb/index.aspx

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日—20日

(二)提交報名材料

考生須在2022年11月1日—20日正常工作日期間郵寄或送交報名材料至報考學院,郵寄材料以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材料如下:

1. 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登記表(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

2. 北京化工大學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點擊查看);

3. 兩名與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相關的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推薦信(點擊查看);

4.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 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原件;

6. 學歷學位證明:在校生須提交學生證復印件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須提交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同等學力報考者免交材料5,但須另提交:英語CET-6或CET-4成績單復印件或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已修完碩士課程成績單(加蓋公章),已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全文、獲獎證書復印件;

7. 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點擊查看);

8. 已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全文、獲獎證書復印件及其他可以證明科研能力的材料;

9. 除第1-8條外,碩博連讀考生還應提交《北京化工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申請表》(須由原碩士研究生導師、擬報考博士研究生導師簽字同意,所在學院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點擊查看);

10. 本科直接攻博生應按照相關學院“推免生復試工作辦法”中的要求,提交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的具體要求見各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辦法。所有材料規(guī)格均應為A4紙大小,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一律不退還。

(三)交納報名費

考生須在2022年11月23日前交納報名費200元(若在多個學院申請了多個志愿,則需按志愿個數(shù)交費),交費方式為:登陸“北京化工大學收費平臺”微信公眾號(賬號:gh_0314f498a130),點擊“校園繳費”,用戶名為報名號,初始密碼為666666,在“賬單交費—待交費”中即可看到交費明細。交費時間一般為報名成功后3個工作日。

(四)其他說明

1.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前務必聯(lián)系報考導師,征得導師同意。同時,應認真核對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 我校擬在部分學院及學科招收科研經費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實際下達為準,招生方式為“申請-考核”制或碩博連讀,報考類別須為“非定向就業(yè)”??蒲薪涃M博士研究生在招生、培養(yǎng)、答辯、畢業(yè)等各環(huán)節(jié)的要求均參照我校普通博士生標準執(zhí)行。

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的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核程序

(一)選拔原則

我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為依據(jù),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和學術專長的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

(二)組織形式及職責

各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原則上由院長擔任,負責本學院博士生招生選拔工作,同時根據(jù)學科情況成立材料審核小組和綜合考核專家組

(三)考核要求

各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博士生招生選拔工作,制定本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和碩博連讀選拔辦法,依據(jù)學校有關規(guī)定,組織申請人材料審核和綜合考核,形成綜合考核意見。原則上應于2023年5月前完成所有考核。

(四)體檢

我校統(tǒng)一組織體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要求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最新通知。

六、錄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院系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定,屆時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待教育部審核通過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時間擬定于2023年6月-7月。

(二)“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yè),“非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在2023年9月底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檔案逾期未到將不予接收,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檔案未到的學生畢業(yè)年度不進行就業(yè)手續(xù)辦理,其研究生階段形成的相關檔案材料自行帶至原檔案所在地。檔案不轉入本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發(fā)放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

“定向就業(yè)”考生的人事檔案及戶口不轉入我校,在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忌趫竺颁浫∏皠毡卮_認報考類別和就業(yè)方式,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七、違規(guī)違紀處理

對在報名、考試、錄取及其他招生環(huán)節(jié)中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考生,我校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住宿、學費及獎助政策

(一)住宿

“非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研究生原則上安排住宿,隨校區(qū)建設、校區(qū)調整等情況,學??稍谌^(qū)統(tǒng)籌安排?!岸ㄏ蚓蜆I(yè)”的博士研究生原則上不安排住宿。

(二)學費

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收取學費標準為10000元/生.學年。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收取學費標準為12000元/生.學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收取學費標準為30000元/生.學年。

(三)獎助政策

招生計劃內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在學制修業(yè)年限內每年可獲得12000元的學業(yè)獎學金和每月1250元的國家助學金,具體參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為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yè),在學制修業(yè)年限內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校長獎學金、企業(yè)獎學金及國際會議資助基金等。同時學校、院系和導師為研究生設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崗位(統(tǒng)稱為“三助”崗位),承擔“三助”崗位的研究生,可以獲得相應的崗位津貼。

九、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學院組織開展的所有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所有考核內容及評審結果等保留可復查的原始記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紀委辦公室對選拔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一旦出現(xiàn)違規(guī)事件,須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在考核結束、公示名單的十天內,研招辦受理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學院進行復議。我校設置考生接待電話:010-64433759,設置監(jiān)督舉報電話:010-64434762。

十、其它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擬招生人數(shù)僅供參考,屆時將根據(jù)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各專業(yè)實際情況確定錄取人數(shù)。

(二)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研招網、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及研招辦微信公眾號公布為準。

(三)我校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及培訓,也不委托任何個人和機構發(fā)放考研相關資料??忌缬龅椒欠懊W站、微信、郵件、電話等詐騙信息,可向我校舉報或直接報警。

(四)我校遵循國家有關規(guī)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的招生要求變化,我校將及時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五)本章程如有內容與上級單位最新政策相沖突,將按照上級單位最新政策執(zhí)行。

(六)報名費及體檢費相關事宜請咨詢財務處(電話:010-64415481)。

(七)聯(lián)系方式:

招生單位代碼:10010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三環(huán)東路15號

聯(lián)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9

電話:010-64433759

郵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學研招辦微信公眾號:buct_yzb

各學院聯(lián)系方式: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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