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chǎn)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shù)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
期權合約
期權合約產(chǎn)生于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亦作:期權。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chǎn)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shù)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
一、期權合約的要素
1.期權的價格
通常將期權的價格稱為“權利金”或者“期權費”。權利金是期權合約中的變量,期權合約上的其他要素,如:執(zhí)行價格、合約到期日、交易品種、交易金額、交易時間、交易地點等要素都是在合約中事先規(guī)定好的,是標準化的,而期權的價格是是由交易者在交易所里競價得出的。
2.期權合約的數(shù)量
新上市的期權合約包括認購、認沽兩種,四個到期月份(當月、下月及最近的兩個季月),五個行權價(1個平值、2個實值、2個虛值)的相互組合,共40個期權合約。
二、期權合約的主要內容
期權合約中的價格被稱為執(zhí)行價格或敲定價格也是主要的內容。合約中的日期為到期日、執(zhí)行日或期滿日。美式期權可在期權有效期內任何時候執(zhí)行。歐式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zhí)行。在交易所中交易的大多數(shù)期權為美式期權。但是,歐式期權通常比美式期權更容易分析,并且美式期權的一些性質總是可由歐式期權的性質推導出來。
需要強調的是,期權合約賦予其持有者做某件事情的權利,持有者不一定必須行使該權利。這一特點使期權合約不同于遠期和期貨合約,在遠期和期貨合約中持有者有義務購買或出售該標的資產(chǎn)。請注意,投資者簽署遠期或期貨合約時的成本為零,但投資者購買一份期權合約必須支付期權費。
例題:
下列關于期權合約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標的資產(chǎn)即期權合約中約定交易的資產(chǎn)
B.期權費是期權合約的價格,更準確地說,是期權合約所規(guī)定的權利的價格
C.買方為買入期權的一方,即支付費用從而獲得權利的一方,也稱為期權的多頭
D.賣方為賣出期權的一方,也稱期權的多頭
答案:D
試題來源于網(wǎng)絡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基金從業(yè)資格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