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員可以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積分?

積分落戶-上海 責任編輯:汪萍 2021-02-01

摘要:《上海市居住證》申請需要什么條件?哪些人員可以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積分?

哪些人員可以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積分?

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居住、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可以申請積分。《居住證》持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于就業(yè)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tài),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申請積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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