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廣東省公安廳下發(fā)通知,鑒于我省已逐步轉為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決定從2021年2月1日起恢復原有簽注政策,即取消疫情期間居住證延期簽注服務。
2月1日將恢復原有《廣東省居住證》簽注政策
近日,廣東省公安廳下發(fā)通知,鑒于我省已逐步轉為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決定從2021年2月1日起恢復原有簽注政策,即取消疫情期間居住證延期簽注服務。
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一是,對2021年1月31日前居住證逾期未簽注,并在2021年2月1日前完成簽注的,視為按期簽注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連續(xù)計算。
二是,對2021年1月31日前居住證逾期未簽注,并在2021年2月1日后完成簽注的,未簽注時間視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xù),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xù)之日起連續(xù)計算。
舉例解讀兩種情形
事例一:2019年12月20日居住證有效期滿未簽注,在2021年1月15日完成簽注,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向前順延自2020年1月1日起連續(xù)計算。
事例二:2019年12月20日居住證有效期滿未簽注,在2021年2月20日完成簽注的,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自完成簽注當天(即2021年2月20日)起計算。
如何簽注居住證?
利用“粵省事”平臺,網(wǎng)上辦理居住證簽注,并以雙向郵寄方式交領證件,實現(xiàn)“零跑腿”辦理?;蚪?jīng)“粵省事”平臺審核通過后,市民預約到現(xiàn)場補擦寫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