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積分落戶教育背景指標加分。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認可的學歷(學位)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具體積分標準為:大學???含高職)10.5分,本科學士學位15分,研究生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博士學位37分。
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認可的學歷(學位)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具體積分標準為:大學???含高職)10.5分,本科學士學位15分,研究生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博士學位37分。
學歷(學位)的認定以申請人獲得的較高學歷(學位)為準,不累計。取得學歷(學位)期間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xù)居住年限的積分與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
解讀:教育背景不區(qū)分全日制還是非全日制,比如讀在職研究生也可以積分,不過這期間教育積分和繳納社保、居住年限的積分是不累計的。
另外,給高學歷人才設定較高的分數(shù)是為了保持就學與就業(yè)、居住的起點公平。以博士積37分為例,從高中畢業(yè)到拿到博士學位一般需要10年左右,如果這10年只在北京工作,那么大約可得積分為:穩(wěn)定工作10年×3+穩(wěn)定住所(假設租房)10年×0.5=35分。可以看到工作居住和學歷的分數(shù)基本齊平,適當給高學歷人才加分。
北京積分落戶條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性六十周歲,女性五十周歲)。
(3)在北京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解讀: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7年是指申請當年往前推的7年,針對斷繳情況目前尚未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