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試三國《 國際貨物運輸》知識點

法考 責任編輯:王覓 2020-04-17

摘要:《 國際貨物運輸》是2019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三國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律網法考頻道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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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輪運輸

(一)班輪運輸的概念

班輪運輸是由航運公司以固定的航線、固定的船期、固定的運費、固定的掛靠港口組織,將托運人的件雜貨運往目的地的運輸。由于班輪運輸的書面內容多以提單的形式表現出來,所以此種運輸方式又被稱為提單運輸。

(二)提單

提單是班輪運輸中的重要法律文件。依《漢堡規(guī)則》第1條第7款的規(guī)定,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運輸合同和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載貨物,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我國《海商法》也采用了《漢堡規(guī)則》有關提單的定義,從上述定義中可知,提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提單是海上運輸合同的證明。提單只是運輸合同的證明而非運輸合同本身,因為運輸合同是以當事人雙方一致為生效的主要條件,并且是在提單簽發(fā)之前成立的,而提單只是由一方當事人簽發(fā)的;

②提單是承運人出具的接收貨物的收據。提單是在承運人收到所交運的貨物后向托運人簽發(fā)的,提單的正面記載了許多收據性的文字,如貨物的標志、貨物的包裝、數量或重量,及貨物的表面狀況等。提單的證明作用在托運人手中和托運人以外的第三方持有人手中的效力是不同的,提單在托運人手中時只是初步證據,指如承運人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其收到的貨物與提單上的記載不符,承運人可以向托運人提出異議,但在托運人將提單背書轉讓給第三人的情況下,對提單受讓人來說,提單就成了終結性的證據;

③提單是承運人交付貨物的憑證。不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具有流通性,承運人在目的港應向提單持有人或合法受讓人交貨,提單持有人對在途貨物有處分權。

(三)提單的種類

(1)根據貨物是否已裝船可將提單分為已裝船提單和收貨待運提單。

已裝船提單:指由船長或承運人的代理人在貨物裝上指定的船舶后簽發(fā)的提單,銀行一般也只接受已裝船提單。

收貨待運提單:指船方在收到貨物后,在貨物裝船以前簽發(fā)的提單,銀行通常不愿意接受收貨待運提單提單作為付款的擔保。

(2)依收貨人的抬頭可將提單分為記名提單、不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

記名提單:指提單正面載明收貨人名稱的提單,在這種情況下,承運人只能向該收貨人交付貨物,一般不能轉讓。

不記名提單:指提單正面未載明收貨人名稱的提單,這種提單無須背書即可轉讓,只要將提單交給受讓人即可。

指示提單:指提單正面載明“憑指示”字樣交付貨物的提單,提示提單的轉讓必須經過背書。

(3)根據提單有無批注可將提單分為清潔提單和不清潔提單。

清潔提單:指提單上未附加表明貨物表明狀況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單,承運人如簽發(fā)了清潔提單,就表明所接收的貨物表明或包裝完好,承運人不得事后以貨物包裝不良等為由推卸其運送責任,銀行在結匯時一般只接受清潔提單。

不清潔提單:指在提單上批注有表明貨物表明狀況有缺陷的提單,銀行除非在信用證規(guī)定可以接受該類提單的情況下,一般會拒絕接受不清潔提單辦理結匯。

(4)根據承運人簽發(fā)提單時裝船情況的不同可分為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都未如實載明貨物的實際裝船日期,都構成對收貨人的欺詐。

倒簽提單:指貨物裝船之后,提單中注明的裝船日期早于實際裝船日期的就是倒簽提單。

【舉例】貨物實際裝船時間為2018年1月20日,但提單上載明的裝船時間為2018年1月5日,提單上簽的日期早于實際裝船的日期,簽發(fā)提單時貨物已經裝船,這就是倒簽提單。

預借提單:是指貨物尚未裝船或尚未裝船完畢的情況下,托運人為了使提單上的裝船日期與信用證規(guī)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運人提前簽發(fā)的已裝船提單。

【舉例】在班輪運輸中,承運人簽發(fā)的提單明確載明裝船時間為2018年1月20日,但實際上貨物尚未裝船,這就是預借提單。

(四)無單放貨的法律責任

在目的港,承運人應當依正本提單向收貨人交貨,而在近港運輸的情況下,往往貨物比提單先到目的港,結果出現了副本提單加保函提貨的情況,此外還有其他導致無正本提單提貨的情況,從承運人一方來說就是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承運人應當對正本提單持有人承擔侵權責任,除非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免責條件。根據2009年《較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對于無單放貨的主要內容如下:

1.關于責任性質,《規(guī)定》采用“競合責任”,第3條規(guī)定,正本提單持有人可以要求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承認侵權責任。

《規(guī)定》第11條又規(guī)定,正本提單持有人可要求承運人與無正本提單提貨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關于責任限制,由于承運人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屬于故意行為,不存在過失的情形,因此依第4條的規(guī)定,承運人因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承擔民事責任的,不適用《海商法》第56條關于限制賠償責任的規(guī)定。

3.關于賠償范圍,《規(guī)定》第6條規(guī)定,承運人因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造成正本提單持有人損失的賠償額,依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運費和保險費計算。

4.關于時效,《規(guī)定》第14條規(guī)定,無論提單持有人是以違約之訴還是侵權之訴要求承運人承擔民事責任,時效期間均為1年,時效中斷適用《海商法》第267條的規(guī)定,即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5.關于免責,《規(guī)定》第7條至10條做出如下規(guī)定:

①承運人依照提單載明的卸貨港所在地法律規(guī)定,必須將承運到港的貨物交付給當地海關或者港口當局的;

②承運到港的貨物超過法律規(guī)定期限無人向海關申報,被海關提取并依法變賣處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賣承運人留置的貨物的;

③承運人按照記名提單托運人的要求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的;

④承運人簽發(fā)一式數份正本提單,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單的人交付貨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單的人要求承運人承擔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民事責任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總結】無單放貨近年來都是司法考試的常知識點。對于這一知識點,大家掌握以下幾點就能做對:(1)在無單放貨案件中,承運人與無單提貨人承擔連帶責任;(因為兩者都侵權)(2)承運人承擔的是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為什么承運人承擔的是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呢?因為提單在承運人與托運人之外的提單持有人之間就是運輸合同,承運人無單放貨,造成無法向正本提單持有人交貨,當然就是違約。同時,提單也是物權憑證,承運人無單放貨侵害了提單持有人的提單物權,因此也可要求承運人承擔侵權責任;)(3)承運人將喪失限制賠償責任的權利;(因為海事限制賠償責任限制的立法目的是由于海上風險大,促進航運發(fā)展,而無單放貨是到岸后才放后,已經沒有了海上風險)(4)承運人賠償的數額為貨物裝船時的價格加運費加保險費(CIF價,為什么按CIF價賠呢?因為提單持有人在目的港提貨時,貨物已經運輸到目的港,貨物這時的價值已經包含了成本加運費加保險費);(5)根據當地法律無單放貨或被當地海關、司法機關處理的,承運人免責;(必須遵守當地法律)(6)承運人按照“記名提單”托運人的要求無單放貨的,承運人免責;(7)根據偽造的提單放貨的當然也屬于無單放貨。(8)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民事責任,適用海商法規(guī)定;海商法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其他法律規(guī)定。根據本條,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的民事責任應當適用我國法,而不是適用交貨地法(有一年考題的選項為交貨地法)。(9)訴訟時效為1年。

【經典真題】

中國甲公司從國外購貨,取得了代表貨物的單據,其中提單上記載“憑指示”字樣,交貨地點為某國遠東港,承運人為中國乙公司。當甲公司憑正本提單到遠東港提貨時,被乙公司告知貨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國法院對乙公司提起索賠訴訟。乙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貨責任?(2013-01-81)

A.在甲公司提貨前,貨物已被同樣持有正本提單的某公司提走

B.乙公司按照提單托運人的要求返還了貨物

C.根據某國法律要求,貨物交給了遠東港管理當局

D.貨物超過法定期限無人向某國海關申報,被海關提取并變賣

答案:ACD

二、調整班輪運輸的國際公約

目前調整班輪運輸的國際公約主要有三個,即《海牙規(guī)則》、《維斯比規(guī)則》和《漢堡規(guī)則》,中國未參加上述三個公約,但中國的《海商法》在有關班輪運輸的法律規(guī)定上是以海牙——維斯比體系為基礎的,同時還吸收了《漢堡規(guī)則》的內容。

(一)《海牙規(guī)則》

《海牙規(guī)則》全稱為1924年《統(tǒng)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guī)則的國際公約》,于1931年6月2日生效,該公約共有16條規(guī)定,主要內容有:

1. 承運人最低限度的義務。《海牙規(guī)則》規(guī)定了承運人的兩項最低限度的義務,這兩項義務是強制性的,在提單中解除或降低承運人的這兩項義務的條款均屬無效。

①適航義務:第3條規(guī)定:承運人在開航前與開航時必須謹慎處理,以便:a)使船舶具有適航性;b)適當地配備船員、設備和船舶供應品;c)使貨艙、冷藏艙和該船其他運載貨物的部位適宜并能安全地收受、運送和保管貨物。

注意:《海牙規(guī)則》并不要求船舶在任何時間都必須處于適航狀態(tài),僅要求在“開航前和開航時”適航。

②管貨的義務。承運人應適當和謹慎地裝載、操作、積載、運送、保管、照料和卸載所承運的貨物。

2. 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承運人的貨物運輸責任期間為從貨物裝上船起至卸完船為止的期間。

3. 承運人的免責。依《海牙規(guī)則》第4條第2款的規(guī)定,對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貨物的滅失或損害,承運人不負責任:

①船長、船員、引水員或承運人的雇傭人員,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為、疏忽或不履行義務;

②火災,但由于承運人的實際過失或私謀所引起的除外;

③海上或其它能航水域的災難、危險和意外事故;

④天災;

⑤戰(zhàn)爭行為;

⑥公敵行為;

⑦君主、當權者或人民的扣留或管制,或依法扣押;

⑧檢疫限制;

⑨托運人或貨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為或不行為;

⑩不論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罷工、關廠停止或限制工作;

⑪暴動和騷亂;

⑫救助或企圖救助海上人命或財產;

⑬由于貨物的固有缺點、性質或缺陷引起的體積或重量虧損,或任何其它滅失或損壞;

⑭包裝不當;

⑮標志不清或不當;

⑯雖克盡職責亦不能發(fā)現的潛在缺點;

⑰非由于承運人的實際過失或私謀,或者承運人的代理人,或雇傭人員的過失或疏忽所引起的其它任何原因。

4. 賠償責任限額。依《海牙規(guī)則》第4條第5款規(guī)定,承運人對貨物的滅失或損失的賠償責任,在任何情況下每件或每單位不得超過100英鎊,但托運人于裝貨前已申明該貨物的性質和價值,并在提單上注明者不在此限。

5. 訴訟時效?!逗Q酪?guī)則》第3條第6款規(guī)定,貨方隊承運人或船舶提起貨物滅失或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自貨物交付之日起算,在貨物滅失的情況下,自貨物應交付之日起算。

【經典真題】

中國某公司進口了一批儀器,采取海運方式并投保了水漬險,提單上的收貨人一欄寫明“憑指示”的字樣。途中因船方過失致貨輪與他船相撞,部分儀器受損。依《海牙規(guī)則》及相關保險條款,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7-01-41)

A.該提單交付即可轉讓

B.因船舶碰撞是由船方過失導致,故承運人應對儀器受損承擔賠償責任

C.保險人應向貨主賠償部分儀器受損的損失

D.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是從其接收貨物時起至交付貨物時止

答案:C

(二)《維斯比規(guī)則》

《維斯比規(guī)則》全稱為1968年《修改統(tǒng)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guī)則的國際公約的議定書》,由于越來越多參與到國際事務中的第三世界強烈要求修改《海牙規(guī)則》,以便使承運人與貨方的利益達到平衡,因此產生了《維斯比規(guī)則》,于1977年生效,《維斯比規(guī)則》的內容主要是對《海牙規(guī)則》的補充和修改,該規(guī)則的主要內容有:

1. 明確規(guī)定提單對于善意受讓人是最終證據。依《海牙規(guī)則》的規(guī)定,提單記載的內容為該提單所載貨物的初步證據。初步證據是相對于最終證據而言的,提單的記載事項如僅僅是初步證據,承運人就有提出反證否定提單記載真實性的余地?!毒S斯比規(guī)則》第1條對《海牙規(guī)則》第3條第4款的內容進行了補充,規(guī)定提單對托運人來說是初步證據,而對善意的提單受讓人來說則是最終的證據。

2. 承運人的責任限制?!毒S斯比規(guī)則》規(guī)定,承運人的責任限制金額為每件或每單位666.67特別提款權,或按貨物毛重每公斤2特別提款權計算,兩者之中以較高者為準。

3. 承運人的雇用人或代理人的責任限制。《維斯比規(guī)則》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

①對承運人提起的貨損索賠訴訟,無論是以合同為依據,還是以侵權行為為依據,均可以適用責任限制的規(guī)定;

②承運人的雇用人或代理人也可以享受責任限制的保護。

4. 訴訟時效?!毒S斯比規(guī)則》對《海牙規(guī)則》第6條作了兩點修改:

①訴訟時效為1年,雙方協(xié)商可以延長時效;

②對第三者的追償訴訟,在1年的訴訟時效期滿后,仍有3個月的寬限期。

(三)《漢堡規(guī)則》

《漢堡規(guī)則》全稱為1978年《聯(lián)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于1992年生效,其主要內容有:

1. 承運人的責任基礎?!稘h堡規(guī)則》在承運人的責任基礎上采用了完全的過失責任制,同時取消了承運人對航行過失的免責,因而是完全的過失責任制,《漢堡規(guī)則》還采用了推動過失責任制,即在貨損發(fā)生后,先推定承運人有過失,如承運人主張自己無過失,則必須承擔舉證的責任。

2. 承運人的免責?!稘h堡規(guī)則》取消了承運人對船長、船員等在駕駛船舶或管理船舶及火災中的過失免責。但在火災致?lián)p的舉證責任上,仍由貨方承擔,《漢堡規(guī)則》第4條第1款規(guī)定,承運人對火災所引起的滅失、損壞或延遲交付負賠償責任,但索賠人需證明承運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有過失。

3. 承運人延遲交貨的責任。延遲交貨指未在約定的時間內交付,或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未在合理的時間內交付。《漢堡規(guī)則》規(guī)定,承運人對延遲交貨的賠償責任限額為延遲交貨應付運費的2.5倍,但不應超過應付運費的總額。

4. 承運人的責任期間。依《海牙規(guī)則》承運人對裝船前和卸貨后的貨損不負責任,因此《漢堡規(guī)則》規(guī)定承運人的責任期間為貨物在裝貨港、運送途中和卸貨港在承運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間,延長了承運人的責任期間。

5. 承運人的責任限額。《漢堡規(guī)則》提高了承運人的較高賠償限額,規(guī)定承運人對貨物滅失或損壞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件或每單位835特別提款權,或每公斤2.5特別提款權,以高者為準。

6. 關于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的關系?!逗Q酪?guī)則》只有承運人的概念,沒有關于實際承運人的規(guī)定,也沒有對在轉船、聯(lián)運和租船進行班輪運輸的情況下承運人的責任作出規(guī)定,以致訂約承運人常常以自由轉船等條款逃避在部分航程中或全部航程中的貨損責任,受委托的實際承運人也可以非訂約承運人為由拒絕貨方的索賠。《漢堡規(guī)則》第10條規(guī)定,即使訂約承運人將全程運輸或部分運輸委托給實際承運人,訂約承運人仍應對運輸全程負責,如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都有責任,則兩者負連帶責任。

7. 關于保函的效力。保函是托運人為了換取清潔提單而向承運人出具保證賠償承運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的書面文書。由于保函常常帶有欺詐的意圖,以往的慣例通常判保函無效。《漢堡規(guī)則》第一次在一定范圍內承認了保函的效力,規(guī)定托運人為了換取清潔提單可向承運人出具保函,但保函只在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有效,如保函有欺詐意圖,則保函無效,承運人應賠償第三者的損失,且不能享受責任限制。

8. 貨物的適用范圍。

①艙面貨:《漢堡規(guī)則》規(guī)定,承運人依協(xié)議、慣例、法律的要求,有權在艙面裝貨,否則承運人應對將貨物裝在艙面上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②活牲畜:《漢堡規(guī)則》規(guī)定,活牲畜的受損如果是因其固有的特殊風險造成的,承運人可以免責,但承運人須證明已按托運人的特別指示辦理了與貨物有關的事宜。

9. 訴訟時效?!稘h堡規(guī)則》規(guī)定訴訟時效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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