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即將開始,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guī)定,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和平穩(wěn)有序,現就做好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各普通高校,各市、縣(市、區(qū))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即將開始,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guī)定,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和平穩(wěn)有序,現就做好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今年是深化完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關鍵之年,也是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高職院校擴招重大決策部署的關鍵之年。各地、各高校必須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招生錄取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早開展統(tǒng)籌謀劃,以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作風,扎實做好各方面工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高校應當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校內紀檢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組織好本校招生錄取工作。認真做好招生計劃發(fā)布、考生成績公布、志愿填報、錄取等關鍵節(jié)點的工作。進一步加大招生工作隊伍建設,增強錄取工作人財物的配備保障,選派熟悉招生政策、工作認真負責、遵守紀律、熟悉電腦操作、今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同志參加錄取工作。
二、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從嚴治招、依法治招的要求,充分認識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政策的重要性。堅持以公平公正為根本標準,加強招生規(guī)范管理。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高??荚囌猩芾砉ぷ靼隧椈疽蟆返日猩?guī)定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各高校須按國家和浙江省核定后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的當年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不得擅自突破計劃進行錄取,切實維護計劃管理的嚴肅性。招生錄取過程中,如遇高校招生章程、規(guī)定事先未明確的事項,須經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堅決防范專項計劃招生中以資格造假手段竊取政策優(yōu)惠。對考試招生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生的違規(guī)行為,實行何時查實何時處理,已經入學的一律取消學籍。對徇私舞弊的學校、單位和個人,要依據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對有關領導實行倒查追責。
三、繼續(xù)加大招生信息公開
各地、各高校要認真履行招生信息公開職責,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明確錄取各階段信息公開的時間、內容和方式,使考生及時了解各批次(段)招生流程、志愿填報時間及辦法、投檔和錄取的規(guī)則及結果、未完成計劃志愿征集辦法、個人錄取信息查詢渠道等應知須知的相關信息。自主選拔、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三位一體綜合評價等特殊類型招生須嚴格按規(guī)定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四、精心組織宣傳服務
各地、各高校要以多種形式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確??忌鷾蚀_了解招生錄取政策。根據錄取方案和志愿填報時間安排,加強對學生和家長的輔導工作,指導學生填好志愿,尤其要做好農村學校、農村學生在招生計劃查詢、志愿填報等方面的服務與指導,并預先做好高職院校擴招錄取宣傳引導。通過電話答疑、網上答疑、現場答疑等形式多管齊下做好咨詢服務。進一步健全省、市、縣三級招生考試機構及高校的信訪機制,安排專人值守,為考生咨詢、查詢、申訴提供渠道,及時處理考生和家長反映的問題。
高職院校擴招錄取安排在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完成后進行,屆時高職院校擴招考生和未錄取的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均有機會參加錄取,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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