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簡稱合格考)和選擇性考試(簡稱選擇考)。選擇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簡稱考生總成績)。選擇考科目組合理論上有12種,分為物理類組合與歷史類組合。
選擇考科目組合理論上有12種,具體如下:
序號 | 物理類組合 | 序號 | 歷史類組合 |
1 | 物理 化學 生物學 | 7 | 歷史 思想政治 地理 |
2 | 物理 化學 思想政治 | 8 | 歷史 化學 思想政治 |
3 | 物理 化學 地理 | 9 | 歷史 化學 地理 |
4 | 物理 生物學 思想政治 | 10 | 歷史 生物學 思想政治 |
5 | 物理 生物學 地理 | 11 | 歷史 生物學 地理 |
6 | 物理 思想政治 地理 | 12 | 歷史 化學 生物學 |
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簡稱合格考)和選擇性考試(簡稱選擇考)。合格考成績是學生畢業(yè)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jù),是高職院校春季招收高中畢業(yè)生的依據(jù)之一;選擇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簡稱考生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