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xiàn)將《2019年湖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體育特長生選拔方案、優(yōu)惠政策等情況說明》公布如下,供考生參考,請考生仔細閱讀!
2019年湖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體育特長生選拔方案、優(yōu)惠政策等情況說明
一、選拔方案
1、中學生源選拔(招生對象)的確定
通過每年湖南省中學生大型比賽為依據(jù),對取得較好成績的學校學生為招生對象;或者是傳統(tǒng)體育學校。
2、單招項目人數(shù)的確定
招收籃球(男女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田徑、武術項目的體育特長生,提高學校體育競技水平,為學校爭得榮譽,提高學校的美譽度。根據(jù)我校實際情況,2019年體育特長生共招生12人。
二、體育特長生取得省級以上成績的獎勵說明(優(yōu)惠政策)
1、錄取報到后可減免第一年學費;
2、每年在教育廳主辦的單項體育競賽中獲得一、二、三名的學生,全部減免學費;獲得四、五、六名的學生,減免60%學費;獲得七、八名的學生,減免40%學費;
3、根據(jù)湖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總第2號文件,給予參加省級以上比賽的獲獎學生和教練員進行獎勵。在教育廳主辦的競賽中獲得第一、二、三名的計為一等獎;第四、五、六名的計為二等獎;第七、八名的計為三等獎。
(1)學生個人賽項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2000元、1000元、600元獎勵;學生個人賽項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4000元、2000元、1200元的獎勵(省級和國家級不重復計算);團體賽項按項目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翻番(團體賽指參賽人數(shù)為3人及以上的項目)。
(2)對參加上述體育競賽的學生,由于集中訓練并參加比賽等原因耽誤課程學習,該學期全部課程給予及格。
(3)對參加上述體育競賽獲獎的學生,學院要將獲獎情況作為學生評優(yōu)評先的依據(jù)之一。
4、根據(jù)湖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守則》,給予參賽學生15天的生活補助,補助為每人每天35元;在比賽前三個月的集訓期間,給予每個學生和帶隊主教練每天10元生活補助,體育教學部部長對教練每天訓練進行考核,對不認真訓練或不訓練的學生和教練扣除補助,情況嚴重者免去主教練資格;
5、參加省級比賽獲獎的學生,作為學生獎助或評優(yōu)評先的重要依據(jù);
6、參加省級比賽獲獎的學生,根據(jù)湖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總第2號文件,對學生課程全部予以及格。注明:教務處對體育單招生進行備案,期末成績錄入直接給予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