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xiàn)將《新疆自治區(qū)2020年普通高考“單列類”考生情況登記表》公布如下,此表由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考試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考生填寫,考生父母至少一方是上述11個少數(shù)民族之一,才可報考“單列類”招生計劃。
新疆自治區(qū)2020年普通高考“單列類”考生情況登記表
[說明]1.公安戶籍部門應嚴格審查“單列類”考生父母姓名與族別是否與戶籍網(wǎng)上登記信息一致,審查結束后,須將人口系統(tǒng)里該考生本人的戶籍詳細(全項)信息打印在本表背面,供民宗部門審查確認;2.縣市區(qū)民宗部門根據(jù)戶籍部門打印在本登記表后的考生戶籍信息與考生戶口簿原件對比審查,確認考生父母的族別;在審查過程中如不屬實不予簽章,依照“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單列類”考生資格審查工作。
注:1.此表由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考試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考生填寫,考生父母至少一方是上述11個少數(shù)民族之一,才可報考“單列類”招生計劃。2.使用非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考試的漢族及其他少數(shù)民族(不包含報以上11個民族)的考生須填寫此表,但不可報考“單列類”招生計劃。3、考生應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審查戶籍,再去民宗部門審查族別;4.本表一式兩份,一份裝入考生檔案袋,一份由地州市或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留存?zhèn)洳?至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