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規(guī)定

高職單招 責任編輯:劉帆 2020-03-30

摘要: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際,特制定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規(guī)定。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際,特制定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規(guī)定。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10日,其中考生網上報名時間:11月1日~6日,確認時間:11月6日~10日。

擬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含春季高考錄取和夏季高考)的以下類型考生須按上述時間報名:

1.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夏季高考)考生;

2.參加春季高考的“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和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成績招生錄取的考生;

3.高等學校單獨組織考試(含免試)及單獨錄取的保送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yè)考生、高水平運動隊考生、職教師資考生、殘障人考生等;

4.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含中職生報考)及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轉段的考生。

5.確認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錄取并2020年將進入高職階段學習的學生。

(二)報名方式。

高考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各地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可根據本地實際,組織考生自行上網填報或在報名點(中學)集中填報。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錄取且2020年將進入高職階段學習學生的確認工作由所屬高職院校負責。招生考試機構、報名點賬戶密碼發(fā)放及考生派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報名條件

(一)下列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普通高考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同時,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廣東省戶籍,且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廣東(即身份證號碼的前兩位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監(jiān)護人,下同)屬于符合《廣東省人才優(yōu)粵卡實施辦法(試行)》(粵府〔2018〕96號)規(guī)定的人才優(yōu)粵卡持有人,或是經省或地級市人民政府認定的符合《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吸引培養(yǎng)高層次人才的意見》(粵發(fā)〔2008〕15號)規(guī)定的高層次引進人才?!稄V東省引進人才實行〈廣東省居住證〉暫行辦法》(粵府〔2003〕81號) 自2018年12月1日起已依法廢止,不再適用。

3.父母一方屬于駐粵部隊現役軍人,報考人員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4.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且符合以下要求:

(1)應屆畢業(yè)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連續(xù)3年學籍(時間計算到高考當年8月31日,下同)并實際就讀的。

②若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不滿3年,但符合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

(A)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監(jiān)護人)為廣東戶籍的,考生原則上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2021年起,考生須于高三年級開學前(時間統一截至當年8月31日)將戶籍遷入我省,且高三年級開學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連續(xù)實際就讀(即考生取得我省戶籍和學籍就讀至少滿1年)。

(B)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均非廣東戶籍的,考生須于高二年級開學前(時間統一截至當年8月31日)將戶籍遷入我省, 且高二年級開學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連續(xù)實際就讀(即考生取得我省戶籍和學籍就讀至少滿2年)。

(2)往屆畢業(yè)生(含同等學力人員)

①持我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證書的。

②持外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證書,戶籍遷入我省滿18個月(時間計算到高考當年8月31日),且高考報名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滿1年的。

③同等學力人員,戶籍遷入我省滿18個月(時間計算到高考當年8月31日),高考報名時初中學校畢業(yè)(含結業(yè))滿4年的。

5.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同時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并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的香港、澳門學生。

7.持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同時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并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的臺灣省籍學生。

8.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且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9.在我省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讀的畢業(yè)生,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高考錄取。

10.在我省就讀,符合《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應屆畢業(yè)生升入高職院校有關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的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考試。

11.在我省就讀,符合高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東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少年班和(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數學英才班等報考資格的非高三畢業(yè)班學生,可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資格考生名單報考,考生如需參加文化課統一考試,考試成績只能作為報考高校少年班或數學英才班等的錄取依據,不能作為當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錄取的依據。

12.其他符合教育部報考規(guī)定的。

(二)下列人員不得在我省高考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班學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其他事項

1.駐粵部隊現役軍人身份由省軍區(qū)統一核準確認。

2.本通知所稱的高中階段學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技師學院)。

3.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工作依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guī)范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19〕129號)執(zhí)行。

4. 具有我省戶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如戶籍、學籍(或學歷)條件未達到上述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參加高職院校(專科)批次錄取,不能參加本科批次錄取。

三、考生號編排規(guī)則

我省高考考生號采用10位制,其中第一、二位為地市碼;第三、四位為縣區(qū)碼;第五位為考生屬性碼,“1”代表理科類,“2”代表文科類,“3”代表體育類,“4”代表藝術類,“6”代表單考單招類,“8”代表“退役士兵”類,“9”代表“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類;第六至十位為流水號。隨遷子女考生號第六位為“9”,第七至十位為流水號。

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轉段考生,如不再參加高考本科層次招生考試的,按單考單招類型報名,采用考生屬性為“6”的考號報名。

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須提前在系統中審定轄區(qū)內各高中階段學校、報名點代碼,并按編碼規(guī)則上報各類屬性考生的規(guī)模數??忌鷮傩约翱祁?、考試類型、考試科目之間關系說明見附1。中學、報名點數據樣表見附2。

高考報名開始前,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報名點用身份證閱讀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向考生派發(fā)考生號和初始登錄密碼。

四、報考辦法和程序

(一)報考地點和報考方式。

1.報考地點。

(1)廣東省戶籍考生。應屆畢業(yè)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應屆畢業(yè)生考生須回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報名,不得跨市借考。我省戶籍的往屆生原則上須在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報名,如確需申請跨市借考,須經戶籍地和借考地市級招生辦同意,并報省招生辦審核;2021年起,我省戶籍的往屆生一律回戶籍所在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報考。

(2)隨遷子女考生。應屆畢業(yè)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地報考。往屆生在父母社保繳交地報考,不得跨市借考。

2.報考方式。應屆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負責事先核準考生戶籍、學籍以及其它報考條件,然后到報名點辦理集體報考手續(xù)。往屆生、社會人員須持畢業(yè)證書或相應學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忌毺峁┱鎸嵉膱竺牧虾驼疹櫿哔Y格材料。對于憑虛假材料獲取報名資格和照顧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發(fā)現,將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報名基本流程。

報名流程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

1.報名前,考生應事先準備符合我省報考資格的相關證明材料,在所在中學或到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領取考生號及報名系統初始密碼。憑考生號和密碼登陸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www.eeagd.edu.cn/pgks)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考生須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見附3),并按系統指引,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報考信息、簡歷信息、家庭情況等),綁定個人手機,采集和上傳相片,并交納報考費。

2.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還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證、戶口簿、學籍學歷等證明材料到市縣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確認報名手續(xù)。確認報名手續(xù)包括確認報名資格、校對和核準報考信息、采集指紋等。具體報名辦法按《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實施細則》(見附4)進行。

(三)特殊類型考生。

1.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

(1)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考生須出示廣東省常住戶口簿(含復印件)、身份證和《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yè)生學籍戶籍審核表》(見附6)。戶籍于高一入學前已遷入我省或學籍與戶籍在同一縣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可在網上填寫并打印《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yè)生學籍戶籍審核表》后,連同戶籍材料提交所在中學集體辦理報名資格審核。高中階段戶籍由外省遷入我省,且學籍與戶籍不在同一縣(市、區(qū))的考生需在網上填寫并打印《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yè)生學籍戶籍審核表》后,先由所在中學核查考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等信息,連同戶籍材料提交戶籍所在縣(市、區(qū))招生辦審核報考資格。

(2)往屆畢業(yè)生。報名時,考生須出示廣東省常住戶口簿(含復印件)、身份證、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證(或初中畢業(yè)證+高中同等學力證明)和《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yè)生報名資格審核表》(見附7)。

應屆畢業(yè)生所在中學應認真做好考生報考資格的初核工作,包括核查考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是否屬實、所填《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yè)生學籍戶籍審核表》與相關證件信息是否一致。

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應充分利用報名系統學籍、戶籍數據和考生提交相關材料,核查考生《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yè)生學籍戶籍審核表》和《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yè)生報名資格審核表》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并根據高考報名條件給出 “材料已核,同意報名高考”或“僅限報高職院校”或“不同意在我省高考報名”的 審核意見并簽名蓋章。審核結果應及時告知考生。僅報考高職院校的中職學校畢業(yè)生(含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3+專業(yè)技能證書”、高職自主招生),報名時無需填寫《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yè)生學籍戶籍審核表》和《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yè)生報名資格審核表》。

2.隨遷子女考生。

根據《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的通知》要求,考生在高考報名前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相關的資格證明材料由所就讀的中學初審,并由市或縣(區(qū))招生辦匯總后,分送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并辦理《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見附7)。審核通過的隨遷子女應在網上報名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上輸入《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的相關信息,并在報名確認時(或各市招生辦確定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相關的資格證明材料和審核通過的《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按要求到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中學)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資格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不符合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條件的隨遷子女,所在中學應及早做好解釋和學生分流工作,引導學生盡早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報名,以免錯過,尤其是藝術類考生,因藝術術科考試時間較早,一旦錯過將無法補報。

3.殘疾考生。

報名參加高考的殘疾考生,應在網上報名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上填寫相應的殘疾信息。其中,申請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還須在報名確認時持本人身份證、二代殘疾人證等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報名點(中學)提出正式的書面申請,并按當地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接受由招生考試機構、殘聯、衛(wèi)生等相關部門專業(yè)人員組成的專家組對殘疾考生身份和殘疾情況的現場確認和評估。

4.“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的考生。

“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的報考對象為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技師學院,下同)的應屆和往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證明報名,入學時由招生學校審核畢業(yè)證原件。往屆畢業(yè)生憑畢業(yè)證書報名。

考生報名時須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頒發(fā)的“廣東省中等職業(yè)技術教育專業(yè)技能課程考試證書”。已取得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的考生,參加高考報名時,系統會自動關聯考生的中職技能證書信息;未關聯到的考生中職技能證書信息,考生須據實填寫中職技能證書信息,錄取前會核查信息是否屬實;未取得中職技能證書,但報名參加2020年1月份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的考生,可先參加網上報名,報名系統選擇已報名未取得證書。錄取時,未取得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的考生,無法錄取。畢業(yè)證、專業(yè)技能課程考試證書的復印件放入檔案。

5.藝術類(含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藝術??碱?,下同)考生。

藝術類考生文化科考試可選擇文科類或理科類。藝術類專業(yè)術科考試分為省統考和??肌J〗y考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采取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面試評分)的形式。??加烧猩盒=M織。省統考分為美術術科統考、音樂術科統考、舞蹈術科統考和廣播電視編導術科統考四個類別,藝術類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不得兼報。

藝術類考生報名時,需認真了解藝術類專業(yè)考試招生的相關政策(具體內容見《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yè)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并向擬報考的院校咨詢后,再確認藝術類專業(yè)術科考試類型。為便于院校錄取和增加考生被錄取機會,藝術類考生原則上須參加省統考。參加省統考的必須填報省統考信息選項;只參加校考的,則可只填報校考信息選項;既要參加省統考,又要參加??迹瑒t應同時填報省統考和??夹畔⑦x項。

藝術類考生須憑《廣東省2020年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yè)??紲士甲C》(需填報??夹畔⑦x項)參加校考。報名時沒有填報校考信息選項而參加了院校組織的??嫉目忌瑢o法被有關的藝術類院校??紝I(yè)錄取。

(四)借考。

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除按規(guī)定不得借考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如因特殊情況需跨市借考的,應征得借考地縣級(含)以上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同意,方可異地借考(詳見附8)。借考考生在市屬高校錄取時按戶口所在地審核資格。借考考生檔案(含電子檔案)由借考市(縣)招生辦公室建立。借考市(縣)招生辦公室須嚴格審核考生戶口,并由地級市考試機構在網上準確審核改正借考考生“戶口所在地”的信息。報名后戶籍有變化的考生,其“戶口所在地”信息更正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辦理更改“戶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續(xù)。

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需在我省參加借考,須向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書面同意回原籍參加錄取,方可在我省其父親或母親就業(yè)所在城市借考。報名時,隨遷子女須出示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同意的有關書面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其父親或母親就業(yè)所在城市招生辦公室辦理高考借考手續(xù)。在我省借考的隨遷子女須回到戶籍所在省(區(qū)、市)參加錄取。

五、考試費

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交納考試費??忌诰W上報名時按照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在網上交納文化科考試費。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報考費與高考報考費一同交納,實行網上交費。

六、考生信息采集

考生信息是考生考試、填報志愿、入學、注冊、學籍管理、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的重要依據。考生信息錯漏可能導致考生無法正??荚?、無法填報志愿、無法在教育部備案,畢業(yè)時無法獲得畢業(yè)證書等各種問題。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應高度重視考生信息數據的采集和校對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準檢驗機制。各報名點、各有關中學要認真指導考生完成報考信息的填寫、校對工作,指定專人負責考生信息的核準工作,確??忌畔⒌恼鎸崪蚀_。

(一)采集范圍。

參加高考報名的各類考生均需按要求采集考生信息。

(二)基礎信息采集。

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電子設備程序統一采集,考生身份證信息統一采用身份證閱讀器采集,指紋信息用指紋采集設備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臉特征信息數據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微小程序采集。其他考生信息由考生登錄高考報名系統錄入。

(三)信息采集要求。

1.各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要確保轄區(qū)內各報名點在報名工作開始前配置好身份證閱讀器和指紋采集設備,并認真組織系統測試和操作培訓??忌鷪竺艾F場確認流程見附9。

2.對網上報名階段無法正常采集并上傳相片的考生,工作人員須現場核查考生是否與身份證一致,并現場審核或重新采集相片。在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中已經采集了指紋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復采集指紋信息。未采集指紋信息的,現場進行指紋信息采集。

3.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報名點應打印出《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表》給考生核對確認,確認無誤后簽名,并由報名點工作人員收回放入檔案內。

4.報名結束后,報名點須將姓名中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系統的考生姓名、考生號造冊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上報,由地級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匯總后統一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并按要求完成考生資格核驗、數據核準、統計等相關工作。

七、加分和優(yōu)先錄取資格申請

(一)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和優(yōu)先錄取資格申報工作要求按照《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和優(yōu)先錄取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粵招辦普〔2018〕64號)執(zhí)行。

(二)時間安排。

1.考生申請。符合有關政策照顧的考生須于2019年11月18日前向所在市招生辦公室提出加分資格申請和相關材料。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2.初審。各市招生辦須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于11月25日前將經初審合格考生信息錄入到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統。

3.復核。各市招辦匯總初審合格考生材料,按要求造冊后于2019年11月29日前報送省招生辦復核。

八、體檢

(一)2020年普通高??荚囌猩w檢工作要求按照《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粵招〔2018〕14號)執(zhí)行。

(二)時間安排。普通高考體檢時間為高考報名后至2020年2月20日,各市招生辦須在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體檢數據上報工作。具體時間由各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確定。參加2020年春季高考高職分類招生錄取的考生如需參加復檢,須于3月3日-4日進行復檢,復檢需修正的數據須于2020年3月15日前上報省招生辦公室。僅參加6月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可安排在6月12日-13日復檢,復檢需修正的數據須于6月12日-20日上報省招生辦公室。

九、建檔

(一)建立考生電子檔案。

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在考生報名確認工作結束后,要組織專人做好考生電子檔案建立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建立電子檔案的要求和標準,準確錄入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包括外省遷入戶籍的考生及戶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讀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體檢情況,并確保電子檔案準確無誤。

(二)建立考生紙介質檔案。

應屆生和往屆生紙介質檔案由必備材料和補充材料兩部分組成。

1.必備材料:

(1)高級中等教育學籍檔案;

(2)廣東省中學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學生每學年的自我鑒定等,此表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制);

(3)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含普通高中學生模塊修習記錄表、普通高中學生基本素質評價細目表);

(4)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復印件;

(5)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表;

(6)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體格檢查卡(表);

(7)廣東省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考核成績登記表或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或免于執(zhí)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

(8)身份證(或軍人證、士兵退役證)、戶口簿復印件;

(9)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2.補充材料:

(1)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借考申請表;

(2)單位或居委會的證明、鑒定;

(3)少數民族聚居區(qū)少數民族考生審核表;

(4)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yè)生學籍戶籍審核表(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應屆生用);

(5)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yè)生資格審核表(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往屆生用);

(6)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隨遷子女考生用);

(7)地級市僑辦核發(fā)的“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身份證明”[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省報考2019年普通高校入學考試的“三僑生”證明辦理工作的通知》(粵僑政〔2018〕43號)、《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省公安廳關于報考普通高校入學考試的“三僑生”證明辦理規(guī)定〉的通知》(粵僑規(guī)〔2017〕1號)等文件要求];

(8)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收特殊專業(yè)考生體檢表(填報有關院校特殊專業(yè)考生用);

(9)符合省招生委員會規(guī)定的錄取新生有關照顧政策的獎狀或證明材料復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關證明材料)及其他證明學生獲獎情況的相關材料。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紙介質材料必須包括1-9項內容,其中第3項按《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粵教研〔2006〕10號文)的有關要求執(zhí)行;其他社會人員的紙介質材料包括上述4、5、6、7、8、9項目內容;報考“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的退役軍人紙介質材料包括4、5、6、9。有其他檔案材料的可同時提供。

凡屬于復印件的材料,須由檢驗員簽名、寫明日期,加蓋地級市招生辦公室公章。

(三)建立考生檔案的具體要求。

1.2020年考生檔案須添加“廣東省××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檔案材料目錄”清單,并在目錄每一項表格后面加空括號。有材料的在清單中相應括號內打“√”,并將檔案材料按序裝訂成冊。

2.各縣(區(qū))招生辦、報名點(中學)在考生檔案材料上簽署意見和結論時,應對考生高度負責,必須用詞準確、文字規(guī)范。如需對考生的某方面內容進行特殊說明,可另加附頁。

十、其他要求

(一)所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yè)考生(含往屆生)必須取得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成績)。根據《關于印發(fā)2009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細則的通知》(粵教考〔2008〕33號)的有關規(guī)定,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從2011年起,所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含往屆生)必須取得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成績)。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時,對所有參加普通高考考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要求均按《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粵教考〔2008〕28號)及相關文件執(zhí)行。

(二)如國家對普通高考報考條件及其它方面有新的規(guī)定和要求,將按國家的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考生提交各種報考資格證明材料時,須確保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提交虛假證明的,何時發(fā)現,何時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四)本規(guī)定由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

1.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屬性及科類、考試類型、考試科目之間關系的說明

2.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上報中學、報名點數據格式樣表

3.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4.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網上報名實施細則

5.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yè)生學籍戶籍審 核表(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應屆生填寫)

6.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yè)生報名資格審核表(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往屆生填寫)

7.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隨遷子女考生填寫)

8.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借考考生申請表

9.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簡要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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