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會計職稱成績復查——(注意,有的省市今年執(zhí)行網(wǎng)上二次閱卷,可能不接受查分)
所謂成績復核,1、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發(fā)布后,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就是考生覺得自己的考試成績與預估的不對,有疑問的,可申請對考試成績的加分進行重新核算,往往加分出現(xiàn)失誤后,考生覺得成績出入差別太大,比自己的估計低很多才會去復核復查成績;現(xiàn)在都是電腦加分,很難出現(xiàn)大分的合分錯誤,只是小題分和題頭分之間的差異可能有出入。
復核就是看正誤,如果準確無誤,則不做更改;如果不正確,目標是改正,所以真是成績比之前低,有可能會降分。
會計職稱成績復查——(注意,有的省市今年執(zhí)行網(wǎng)上二次閱卷,可能不接受查分)
(一)查分政策: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通過可能性還是有的,一兩分希望最大)
(二)查分流程:
1、申請查分:考生如對職稱考試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查分。
(1)受理時間:一般是一個月左右,具體時間范圍各地財政局或者考試部門根據(jù)具體情況規(guī)定。
(2)受理部門:到人事考試部門或者財政局申請登記復查試卷(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shù)刎斦蛘呖荚嚥块T)。
(3)攜帶資料:考生需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4)查分費用:申請查分的考生需交納100元(參考)成績復查費,如果成績經(jīng)過復查確實有誤,此費用將退還考生本人。如果成績無誤,查分費將不予退還。
2、資料上報:各局級單位統(tǒng)一匯總后,向考試中心提出查分申請并附詳細要求查分的考生名單(包括考號、姓名、語種、級別、查分理由)。
3、試卷復查:考試中心將安排專門人員對相關試卷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通知各單位職改辦。
4、結果通知:復查結果會在受理日期之后一個月左右通知到考生本人。
(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shù)刎斦蛘呷耸虏块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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